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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如何做好四类药销售和药物储备?

2022-11-22 14:30:25      来源:药店学堂

  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即优化防疫“二十条”)之后,国家卫健委今日再次发布通知,印发4个防疫规范文件。

  放开防疫政策≠药店解压

  根据公告,4个防疫规范文件分别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显然,这4个文件的发布是为了全国各地更好落实优化防疫“二十条”。

  根据“二十条”,将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这对于药店来说,某种程度上减少了一些压力,药店不用时时面对被封的风险,也不用总是担心禁售四类药、药品接近近效期。

  但放开防疫政策,并不意味着新冠病毒正在变弱,更不意味着药店可以“放松”。

  优化防疫“二十条”出台之前,各地防疫相对严格,尽管如此,仍有不少药店人被感染而确诊。

  随着调整防控风险区、不再判定次密接等措施的实行,药店人或面临更高感染风险,大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发挥哨点作用,筑固疫情防线。

 

  四类药销售建议

  1、常态化防控期间(无本土疫情)

  药店人应当对进店顾客开展“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都正常才能进店。销售四类药品(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时,可不进行实名登记报告。

  2、出现本土疫情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

  注意:四类药具体销售要求以当地防疫政策为准。

 

  中成药-防疫主力军

  优化防疫“二十条”中强调,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

  其实,这不是官方第一次肯定中医药的防疫作用,从第3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开始,中医药治疗便不断被重视,藿香正气胶囊(丸、水、口服液)、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防风通圣丸(颗粒)等中成药屡次出现在治疗方案中。

  优化防疫“二十条”出台后,群众更是一度抢购连花清瘟胶囊,“石家庄连花清瘟胶囊卖断货”的消息霸榜热搜。

  对于药店来说,这个时候响应政策、增加中成药药物储备,不但可以保障药供,还能有效增加客流量、提升盈利空间。

  药物储备提醒

  除了连花清瘟胶囊之外,各药店可根据实际情况储备以下药物:

  1、抗感冒药

  连花清咳片、连花清瘟颗粒、藿香正气胶囊(口服液)、小儿感冒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复方氨酚烷胺片、感冒灵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板蓝根颗粒、抗病毒口服液、各类止咳糖浆等。

  2、抗病毒药物

  奥司他韦颗粒、利巴韦林、阿昔洛韦,以及抗病毒口服液等中成药。

  3、解热镇痛药

  对乙酰氨基酚片、布洛芬缓释胶囊、布洛芬混悬液、对乙酰氨基酚栓等。

 

  感冒、流感和新冠肺炎

  药店人要保护自己,发挥哨点作用,首先要学会区分新冠肺炎,避免将其和感冒、流感混淆。

  1、感冒-症状较轻

  主要表现为鼻塞、流涕和打喷嚏,没有明显发热,体力和食欲无明显影响。

  另外,感冒的人一般上呼吸道症状很重,但全身表现较轻,一般没有危险。

  2、流感-症状多

  流感病人发病急,症状严重,全身症状多,会发热,可能一两天内体温上升到39度以上,头痛、肌肉发力、食欲下降等症状明显。

  对于老人、孩子、肥胖人士、孕妇或有基础病等人群,流感可导致非常严重的重症肺炎,甚至死亡。

  3、新冠肺炎-症状有轻有重

  无症状带毒者:感染后不发病,仅在呼吸道中检测发现病毒。

  轻症患者:仅有一点发热、咳嗽、畏寒和身体不适。

  重症患者:早起症状尤其是前三五天为发热咳嗽及逐渐加重的乏力,一周后病情逐渐加重,发展到肺炎,甚至重症肺炎。重症病人会出现呼吸加快、呼吸衰竭、多脏器损害等情况,进一步加重的话可能需要呼吸机支持或生命支持系统的支持,可能会导致死亡。

  典型新冠肺炎病例,病情有一个逐步加重的过程,到了第二周,病情往往最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