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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法人员,零售药店直言:实名登记购药人信息,工作太繁琐!

2022-04-06 10:40:39      来源:药店学堂

  当前各地疫情防控形势都比较严峻,各部门十分关注药店是否落实防疫措施,是否规范销售退热等药品。

  未实名登记,药店被立案调查

  3月29号,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某药店涉嫌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

  根据通告,2022年3月24日晚上,1名确诊病例到紫阳县某药店购买“三九”感冒灵、阿莫西林等“一退两抗”药品。

  然而,该药店只是查验购药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履行实名登记职责,未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

  监管局认为,该药店的行为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当地防疫措施,决定对该药店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而该药店被处罚的前6天,安康市某连锁药店因未落实防疫政策,被停业整顿。

  根据监管局发布的消息,该连锁违反“药店售卖‘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购买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购买药品”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未实名登记,药店被移送公安

  浙江台州市在疫情防控工作督查中发现,三门县某零售药店存在涉嫌违规销售“四大类”药品等问题。

  今年3月18日,三门县市场监管局对该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因认为销售“四大类”药需要实名登记工作繁琐,未对购进的1010盒“999”感冒灵颗粒入库登记。

  2022年3月15日,该药店销售了5盒“999”感冒灵颗粒,却未对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及核酸阴性证明查验。

  直至案发,当事人的《在零售药店购买监测品种药品人员实名登记表》仍是空白。

  三门县局认为,当事人销售“999”感冒灵颗粒未进行实名登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实名登记真的有用吗?

  自疫情发生到今天,有关部门或要求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或要求药店人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尽管各地防疫政策有所不同,但都要求药店做好消毒、口罩防护措施,特别是要做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实名登记。

  但是,不少顾客不理解甚至不配合药店人的工作,让药店人们叫苦不迭。

  时间长了,有些药店人和上述某药店法人代表一样,觉得实名登记过于繁琐,太麻烦了,顾客也会觉得不耐烦。

  另外,部分药店人也开始质疑实名登记的作用,是不是真的有必要?

  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有关部门是希望实名登记可以保障购药信息完整、准确、可追溯,如果出现突发情况,可以快速流调确诊病例的行程,尽可能快地寻找密接者,缩减可能感染的范围,保障群众的安全。

  只是,有关部门在制定防疫措施的时候,如果能考虑药店的实际经营问题,根据各地不同疫情严峻情况,灵活管理,不但能维护药店行业的发展,还可能获得积极的防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