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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规模化发展和分级管理是未来医药分开的硬件基础

2019-04-12 11:02:30      来源:润德教育

我国从2014年逐渐开始医药分开的体制改革,药品零加成、降低药占比、医保控费等政策使得院内药房成为成本中心,城市及社区医疗机构药房面临剥离趋势,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处方外流。

在医药分开的大趋势下,定点医保药店资质的放开、慢病及大病定点药房、电子处方和留方制度、药店分类管理,药店加速规模化发展,为未来彻底实现医药分开提供了硬件条件。在当下,处方外流带来的更多是提升客流效应,长期看医药分开处方药消费场景的转移成为零售药店的驱动因素。

 

从政策角度看,零售药店在处方药销售的行业地位显著提高,其中最受益的是连锁药店龙头:

1)留方制度和电子处方解决了零售药店无法主动从医院获取处方的瓶颈,留方制度解决了慢病长处方的来源问题,电子处方使得药店具备了主动获取处方的能力。

目前电子处方来源是处方共享平台、互联网医院和第三方轻问诊终端。处方共享平台如广西梧州的百姓大药房与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合作的处方信息共享平台直接连接院内HIS系统,医生开方经审核后直接上传共享平台,患者凭取药码短信即可到药店取药缴费;互联网医院如广东第二医院的网络医院或乌镇互联网医院开具的电子处方;第三方移动终端如富顿科技的“微问诊”在陕西、成都和厦门等地搭建的电子处方平台。

2)药店被纳入国家慢病、大病管理体系(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的可能正逐渐实现。

如浙江、黑龙江、福建等省慢病定点药店享受和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同等的医保报销政策(可以实现长处方);湖南、辽宁、山东等省患者可以在特药协议药店取药报销。慢病等处方药是低毛利率的重要品类,通过处方药引流、吸收会员,可以带动并发症用药、关联中成药、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其他品类的消费。

3)2020年后高等级药店将逐渐承接门诊药房功能,逐步实现医药体系分离。

2017年底,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已起草了《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预计正式稿将于2018年公布。除了规定零售药店将会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经营条件状况、药品供应能力和药学技术人员配置等因素而分为二类三级;最新一版意见征求稿还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总结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统一的分类分级管理标准;鼓励高评级药店承接门诊药房服务功能,支持高评级药店规范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零售药店分类和分级管理。在分级制度下,单体药店的竞争力持续削弱,零售药店的行业集中度在未来3年内将大幅提升,连锁药店龙头的医保店占比将进一步提升,同时有望对接医保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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