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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销售酚酞片,被罚50000元!

2021-09-09 11:45:55      来源:药店大学

  前几天,小编整理了一起药店非法销售泰勒宁案,药店被罚款1万元。

  最近,又有药店因违法销售药品,被罚5万元!

  案件回放

  根据四川眉山市场监管发布的消息,近日,眉山市天府新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投诉,称服用了从市内某药店购买的酚酞片之后,产生上吐下泻的不良反应。

  经过调查,该药店于2020年9月27日购进3瓶酚酞片(规格100mg*100片,批号:200503,生产日期:2020年05月04日,国药准字:H20083778)。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1月14日,国家药监局便发布《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6号)》(下文简称《公告》),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

  《公告》明确表示,已上市销售的酚酞片和酚酞含片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也就是说,这时候的药店不应也不能销售酚酞片和酚酞含片。

  然而,《公告》发布之后,当事人依然销售酚酞片,于2021年6月18日和2021年6月19日将酚酞片卖给顾客。

 

  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该药店销售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酚酞片,违反了该条规定。

  对此,眉山市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依法作出了以下处罚:

  1、收涉案药品2瓶;

  2、停业整顿3日;

  3、处涉案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0.5倍罚款,共计50000元。

 

  酚酞片-风险大于获益

  案件梳理完了,小编和大家讲一讲酚酞片被停止生产和销售使用的原因!

  其实原因很简单:使用酚酞片,不良反应太严重!该药店被投诉的直接原因,便是顾客发生上吐下泻的不良反应,实在是很难受!

  图片来源于网络

  酚酞片临床常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也用于结肠、直肠内镜检查或被灌肠检查前的肠道清洗剂。

  但是,长期服用酚酞片,可刺激胃黏膜,造成胃黏膜糜烂、出血,严重者可引起不可逆的肠神经损害,导致胃肠功能失调,还可引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肌痉挛以及倦怠无力等症状。

  由于疗效显著、价格低廉,酚酞片被不法分子看上,推荐给爱美人士用来减肥瘦身,但长期服用可能造成内分泌功能紊乱,甚至影响女性生育功能,导致不孕症的发生。

  因此,国家药监局组织对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进行了上市后评价,评价认为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

 

  各药店还有这种药品的,不要再卖了,赶紧交给有关部门进行销毁!

  另外,面对存在便秘问题的顾客,药店人可根据对方的症状,推荐其他药品,并给予日常生活中的健康建议,帮助对方解决便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