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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医师绩效考核将减少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2019-04-10 15:15:40      来源:经济观察网

近日,有媒体从不同渠道获得消息: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取消全国公立医院“药占比考核”。而接近政策制定者的相关官员则表示,明年就会取消。

“药占比”是当前深化医改中一个热度颇高的词汇,也是让人高度关注的问题。“药占比”政策的设计初衷,是为了降低医药费负担,实行药品集中招标、药品零加成、药品两票制等行政管控措施,目的是切断“以药补医”利益驱动机制,国字头文件也明确提出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下降到30%左右作为考核指标。药占比考核理论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药物滥用,特别是抗生素滥用问题,抗生素的滥用已经是全球性话题,中国尤为突出;二是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只要医生不过度开药了,少用药品,费用自然就会有所降低;三是解决治疗不规范的问题,一味依赖药物“后果很严重”。所以,“药占比”成为医疗行业被严控的重要指标。

 

而在第二届药品安全联系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副处长段政明直言,药占比的下降并没有带来医疗费用的下降。

很明显,从其表述角度来看,控制药占比对于医保费用的节省并没有太大效果,究其原因是,药品被控制了,但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耗材、诊疗等费用上涨。

正如段政明举例所言,通过大数据分析,住院病人中使用中成药的80%使用了中药注射剂,使用中药注射剂患者中有70%使用了一种中药注射剂,26%的患者使用两种中药注射剂,8%的患者三种中药注射剂的联合使用。但如果将中药注射剂和疾病诊断相关联,一个注射剂可以关联到180个诊断,对于这样的神药要加强监管。

 

其举例的表述简单而言就是,药占比并没有发挥其预先设置的作用。但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找出占用高额医保基金的一些“神药”,并将其严加控制或踢出医保目录,以此最终实现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显然,从实施角度而言,控制药占比与最初的设计有些南辕北辙。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控制药品使用达到合理用药、控费目的显然是不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在“三医联动”中担当调节作用的定位。

早于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国家层面政策,若干地区的药占比政策已出现松动。

今年6月,辽宁省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公立医院在门诊中使用的属于医保目录中按照高值药品规定进行管理的药品(主要是肿瘤靶向治疗药物),不纳入公立医院药占比计算范畴。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已有22省(市)发文明确国家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占比或实行单独核算。

今年10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其中要求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

而卡在肿瘤患者创新药可及性上的几道关卡主要是:各地人社部门设置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各地卫计委设置的药占比。

2017年以来,进入医保药物曾发生过因医院控费等原因买不到药的情况,尽管之前只是暂时现象,但之前进入医保目录的抗癌药比较少,这次17款高价抗癌药大规模进入医院,给医院带来更多资金压力(如运输、存储成本)、控费压力(如药占比、医保总额控制指标),担心再次出现患者买不到药的情况。

为此,国家医保局正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协调配合,计划出台推动进医保目录抗癌药落地的相关文件,短期内,初定本轮医保准入谈判成功的抗癌药可能不纳入药占比考核范围。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示,从长期来看,围绕下一步的医保目录的常态化调整机制,需要对公立医院合理用药(尤其是药占比考核)建立长效机制,而不是每次医保目录调整都要争取一次药占比考核的“豁免权”。

尽管药占比对医保基金管理方面有一定作用,但仅仅依靠指标控制,并不能起实质性作用。通过制度方式改革,例如支付方式改革和医保总量控制等方式来将药品和耗材等逐步转变为医院成本,并让医院进行管理才是未来长久之计。

国家医保局的成立后,将更有话语权和力度来调节医保控费问题。而医保目录调整进入常态化或许将在不久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