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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药师证,药店经理非法获利超过38万!

2021-10-22 11:45:18      来源:药店大学

  对于药店执业药师挂证的事情,大家都听说了不少,那么,关于药店参与买卖药师证的案例呢?

  根据12306中国检察网公布的起诉书,浙江嘉兴市多名药店人员因参与“买卖(伪造)药师证”,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68人办证,药店经理非法获利38万

  根据起诉书信息,被告人杨某是嘉兴市某药店经理。

  2020年4月以来,杨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上家——被告人马某为68名办证人员办理《初级药师证》,收取费用超过58万元,非法获利共计38万余元。

  而马某是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区主管,收到杨某的办证需求后,收取20多万元办证费用。

  令人意外的是,马某收取费用后,也找了自己的上家董某来办理《初级药师证》,从中非法获利8万余元。

  不过,或许是办理过程出了问题,董某也是通过上家为其中10名办证人员办理证件,非法获利共计约1万元。

 

  直线式违法办证,涉及多名药店人

  小编看完整个办证过程,不由得感叹:办证不走正规渠道,你永远不知道手里的假证经过了几双手!

  你以为上述药师证只经过杨某等三人吗?错了!

  根据起诉书,在办证期间,被告人杨某的下线被告人吴某、应某、倪某(嘉兴市某连锁药店店长)等人也参与其中。

  同时,吴某的下线也参与办理《初级药师证》。

  需要注意的是,经过调查,被告人吴某为43名办证人员办证,收取费用超过43万元,实际获得的非法获利共计9.55万元。

  案发后,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案《初级药师证》39张,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鉴定,这些《初级药师证》都是伪造的。

  另外,被告人杨某、倪某等人已经将办证费用退还给办证人员。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着“放管服”等政策的实施,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药店是否按要求配备药师人才。

  说到药师证,不得不提即将到来的执业药师考试。

  2021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23日-24日,但是,由于疫情影响,这两天甘肃、内蒙古、贵州已经宣布停止执业药师考试。

  这也意味着,上述地方今年不会再进行执业药师考试,很多考生表示非常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