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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买药,过量服用后死亡,药店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1-09-19 10:48:50      来源:药店大学

  顾客从药店买药,后因超剂量服用药物引起伤亡,药店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带着你的答案,看看以下真实案件:

 

  女子买秋水仙碱,药店人引导开处方

  某日,南昌一名张姓女子走进某药店,表示痛风发作,买点秋水仙碱。

  对此,药店员工并没有立刻把秋水仙碱卖给张女士,而是让她提供处方,并表示最多只能买一盒。

  得知张女士没有处方后,员工引导她使用店里的互联网远程问诊平台,让远程坐诊医师开具了某市人民医院的电子处方笺。

  于是,张女士如愿买了一盒秋水仙碱片(0.5mg*20片)回家。

  图片来源于网络

 

  超剂量服用药物后死亡,药店赔偿13万元

  由于疼痛反复发作,为了减轻痛苦,张女士大量服用秋水仙碱片。

  之后,张女士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医。

  不幸的是,张女士抢救无效,永远停止了呼吸。

  张女士的家属悲痛万分,遂将某药店告上法庭。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侵权责任纠纷。

  经过调查,无法证明被告(某药店)执业药师向购买人(张女士)说明了注意事项以及发生严重反应时的求助方式。

  最重要的是,受害者张女士的签名不在“告知确认”栏。

  因此,被告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法院认为,被告没有按要求全面履行义务、销售秋水仙碱的行为存在过错。

  那么,对于张女士的死亡,该药店要负全责吗?

  当然不是!

  法院认为,受害者张女士的痛风史已有五六年,一直服用秋水仙碱片,因此,她应当知晓秋水仙碱片的服用量。

  然而,作为成年人,张女士仍然超剂量服用药物,其自身对导致发生的后果存在重大过错。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以下判决:

  被告(某药店)承担15%责任,向受害者(张女士)家属赔偿人民币132913.75元。

 

  秋水仙碱具有较强毒性

  案例中,让张女士深受疼痛折磨的痛风是一种终身性疾病,有五个发作期:高尿酸血症期、急性关节炎期、痛风间歇期、慢性关节炎期、痛风肾病期。

  痛风无法治愈,但可通过药物治疗控制,秋水仙碱片便是用于治疗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的药物。

  2020年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修订秋水仙碱片的说明书。

  

  根据公告,秋水仙碱片是细胞有丝分裂毒素,毒性大,存在肝肠循环;若服用者的肝功能有损,容易加重毒性。

  另外,大量服用秋水仙碱片,可能出现急性中毒症状,例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灼热、血尿、少尿、肌无力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修订的说明书中新增了14种不良反应,涉及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损害。

  由此可见,服用秋水仙碱片需要慎之又慎,各位药店人一定要凭处方销售秋水仙碱。

 

  药店冤枉吗?

  看了这里,或许有的人觉得案件中的药店很冤枉13万元。

  顾客没有处方,员工引导顾客开具处方,凭处方销售,还履行了处方药销售登记制度,却还要赔偿。

  从法院公布的消息来看,该药店无法证明自己已将用药须知等告知了顾客。

  尽管药店在处方销售方面做到了合法合规,但确实有没做好的地方,特别是员工让张女士签名,却没有核对对方是否将名字签在“告知确认”栏,因此被判承担相应的责任。

  凭处方销售,把用药安全放在第一位

  目前,“双通道”正如火如荼,处方外流不断推进。

  各药店在抓紧发展机会的同时,也要通过这个案件明白药学服务的重要性。

  凭处方销售的同时,把用药安全放在第一位,明确告知顾客药品的注意事项和发生严重反应时的求助方式;同时,认真做好告知书说明,及时确认顾客签名正确。

  另外,经过顾客的同意后,药店可以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方式,证明已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安全性问题。如果发生类似案件,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案件来源:江苏南昌高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