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各地都不断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加大零售药店检查力度和频次的时候,甘肃、安徽等省份发布通告,要求停售召回几批药品。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都有哪些药品不符合规定!
甘肃
昨日上午,甘肃省药监局发布紧急通知,有两批次双黄连注射液需立即停止销售使用。
根据通知,相关监管部门应迅速组织力量通知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所述两个批号的双黄连注射液,督促指导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下架封存,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全面召回工作。
四川
8月16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通告:经过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有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这些药品分为两种,一种是制剂,为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另一种为中药饮片,分别是龙眼肉、伏苓皮。
其中,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因溶出度不符合规定,龙眼肉是因为水分的问题被认定为不合格。而伏苓皮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则是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对于以上不合格药品,四川省药监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安徽
8月6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下文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本期抽验信息共涉及392个抽样单位,430个药品生产企业的1322批次产品,检验结果1317批次产品符合规定,5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
另外,《公告》中还提到关于药品安全消费的注意事项:
1、居民用药请遵从医嘱,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处方药;
2、居民购药,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
3、购药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
4、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
5、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