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安徽新闻发布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徐恒秋提出《关于加速药师法立法进程》的议案。
润德药师网相信,各位执业药师们对这个“推进药师法立法”话题并不陌生。
“药师法立法”话题由来已久
纵观药学发展史,在国外早已建立起相关法律:
1815年,英国建立了药师法律;1925年,日本已经制定《药师法》,并且在2007年予以修订;除了国外,我国台湾地区早在1929年就颁布《药师暂行条例》。
为了充分发挥药师促进合理用药的作用,国际上普遍采取药师立法的方式来明确药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目前我国现行法规涉及药师管理的有《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办法》等,虽然在相关规定中赋予了药师的处方点评权,但在现行医疗服务中的分工中,药师、医师的法律地位存在明显有异。
《处方管理办法》截图
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进程中,《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已相继出台,但药师法立法滞后,进度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护士条例》
直到2017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之后,迟迟没有公布下一步进展情况。
可以说,“药师法立法”已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执业药师期待“药师法”早立法
药师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其社会地位不高。药师的话语权往往不够重视,不能有效进行科学合理用药指导和用药监督。
截至2020年4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28610人,也就是说这群人执业药师至今无法可依。
执业药师对“药师法立法”早已充满期待,同时也等待很久了。
“药师法立法”道路越挫越勇
在前面小编也说过了,我国执业药师的立法工作已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1994年
颁布《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规定》等文件。
2000年
下半年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著手《执业药师法》的有关工作。
2009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执业药师制度”意见。
2013年
国务院已将制定药师法列入立法计划,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起草。
2017年
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稿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对药师法的意见。
但是至今仍未出台《执业药师法》,没有一部法律对药师的职业定位、执业资格、职业准入和执业行为等依法实行严格、有效的统一管理,药师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亦未明确。社会各界对这件事都予以深度关注。
今年政协委员岳秉飞提出,应加快药师立法进程,保障百姓安全用药。药师是合理用药的守门人,应该和医师、护士享受同等的待遇。通过药师法的立法,明确药师的责、权、利,提升药师的地位,进一步保障百姓的安全用药。
《药师法》出台,以法律形式明确我国药师法律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加强对我国药师的管理,做到药师有法可依。我相信这件事,无论是对执业药师还是广大群众来说,都是有利的。
你们觉得呢?“药师法立法”对执业药师来说,是否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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