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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知:这类药店,“封”!

2021-06-21 18:28:11      来源:润德执业药师

6月15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为贯彻相关要求,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封控区域居民零售药店购药行为,制定省内疫情封闭控区域零售药店“哨点”检测预警工作指引。

 

 

这类药店暂停销售任何药品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发挥封闭、封控区域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预警作用,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封控区域居民零售药店购药行为,封闭区域零售药店暂停销售任何药品。

 

一、封闭区域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任何药品,居民如需购药请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封控区域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直至该区域解除封控管理,药店工作人员应指引到店购买《目录》药品居民到医疗机构就诊取药。

 

上述提到的《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是指5月29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新版《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包含37种药品(各种口服剂型)需凭身份证实名登记购买。

 

 

对于封控区域居民,如若需要购买非《目录》药品时应佩戴口罩,零售药店对不佩戴口罩、健康码“黄码”或体温超过37.3℃的居民,应拒绝其进店,并引导到医疗机构就诊。

 

体温正常且持健康码“绿码”居民,应配合药店工作人员进行问询和登记,并如实提供以下信息,药店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居民购买《目录》药品的登记信息上传广东智慧药监平台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封控区域内确实不能出示健康码且体温正常的老年人等特殊居民购买非《目录》药品,药店工作人员应在登记其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现住址等个人信息后正常销售。

 

多地药店关停,防控形势严峻

 

近期,国内广州、佛山、温州等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尤其是广东省出现的由变异病毒引起的新冠肺炎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力强。相关部门加大了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数百家零售药店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而遭到关停整改。(点击查看

广州南沙区

 

 

自今年5月底以来,全区共巡查零售药店1295家次,巡查中发现仍有个别零售药店未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等制度,各镇街坚决执行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零售药店84家,关停整改13家。

 

根据广东省药监局要求,零售药店应在营业场所内显著位置展示购买药品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包括张贴《目录》、《发热门诊名单》以及“配合测温、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等相关疫情防控告示,并保持相关告示完好无损且不被遮挡。

 

药店也要定期做好消杀和通风排风措施,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如有发热症状、黄色健康码或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上岗。

同时,居民购药也有严格规定:全省中高风险地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同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从即日起,不得向收货地址位于广州、深圳、佛山地区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目录》药品,直至该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不容松懈,不管是零售药店还是居民个人都要有严格的防控意识,遵守相关部门规定,早日打赢这场无硝烟的战争!最后,你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