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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通知

2021-06-12 10:52:31      来源:润德执业药师网

一转眼已经到了年中,很多执业药师们开始关心继续教育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早在5月份的时候,就有多省发布了本省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可点击查看: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云南省、甘肃省、上海市),本期补充河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通知,经小编整理如下:

河北省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通知

2020年度新考试通过的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通知

根据人社部、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名单详见河北药师网)应从2021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详情如下)。

 

河北省药师协会

冀药协字〔2021〕5号

关于开展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人社部、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的要求,河北省药师协会于近期启动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河北省历年执(从)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计10学分。

 

三、施教机构

今年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分别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河北中医学院两家施教机构负责实施,学员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家完成专业科目学习。

 

四、费用

(一)河北省药师协会今年起实行会员制,会员会费每人每年为180元,由协会收取。会员免费参加当年专业科目学习。

(二)非会员专业科目培训费用为200元/人,由施教机构收取。

 

五、报名时间

(一)专业科目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15日。

(二)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六、专业科目报名学习流程

(一)报名:登录河北药师网(www.hbysw.org),点击进入“河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继教平台”),登录“继教平台”后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点击“专业科目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报名缴费;或关注河北省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下方“继续教育”,根据系统提示报名缴费。

(二)学习:完成报名后,在“继教平台”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所选课程。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本年度继教专业科目20学分。学员可在“学分查询”中查询打印学分证明。

 

七、特殊政策

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工作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中)药学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经协会审核认定,授予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协会咨询电话:0311-89635936,89635938。

河北省药师协会

2021年5月25日

以上就是河北省的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最新相关消息,其他省份的通知还需耐心等待,如有动静小编也会及时告知大家!执业药师依法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掌握最新药学理论、技术知识,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能力的必要条件,是正确履行其职责的必要条件,务必要重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