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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执业药师(剩余)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2021-04-29 12:03:13      来源:润德教育

2020年陕西执业药师第二批证书领取通知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陕西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剩余)资格证书领取通知》,第一批证书已经发放,剩余合格人员有50人,证书现在也开始发放!具体如下:

各位考生:

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我们采取先邮寄后现场的领取方式,现将2020年执业药师(剩余)资格证书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领取证书事项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21年4月26日起(节假日不休)。

2.邮寄流程

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考生首先在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核对本人信息)中找到本人的证书管理号,尔后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建议用QQ、谷歌和IE等浏览器),用电脑登录网站主页找到证书发放窗口,进入证书邮寄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标准

考生手机扫描电脑界面二维码支付费用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邮局以EMS的形式将证书邮寄给考生。西安市城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含经开区)、碑林区、雁塔区(含高新区、曲江新区)、灞桥区(港务区、浐灞区)支付费用为14元(邮寄费12元+包装袋2元)。西安市县区: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长安区、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及省内支付22元(邮寄费20元+包装袋2元),西藏26元(邮寄费24元+包装袋2元),其他省份资费标准23元(邮寄费21元+包装袋2元)。

4.邮寄及付款要求

(1)考生在电脑上完成邮寄信息填写,手机扫码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核实证书管理号和支付金额是否正确,尔后完成支付。因疫情和邮寄证书数量较多,邮局受理相关信息后,证书将在3—5个工作日送达,请考生耐心等待。

(2)因考生地址、电话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问题,由考生承担。

(3)在邮寄过程中出现资格证书损坏、丢失,邮政公司将及时反馈证书相关信息,我中心将根据证书信息进行补办;出现收件人拒收或其他无法邮寄等情况,邮政公司将资格证书退回我中心并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签收快递并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

(二)窗口领取

1. 领取时间

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22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2.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221路、401路、187路、188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中心车位紧张,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领取流程

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依据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核对本人信息)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按照要求填写好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附件2)。

(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2191)。

4.领取要求

(1)由考生本人领取证书。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2)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

(3)考生领取证书时,在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方注明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以便快速领取证书。

二、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前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

三、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附件:1.陕西省执业药师(剩余)合格人员名单

2.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

附件及公告原文查看: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7177

 

延伸阅读

(一)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没修够,如何补修?

 

根据中国药师协会的通知,2020年执业药师专业科目学习周期延长了!还没有来得及攒够学时学分的执业药师们,抓紧住机会赶紧学习!

 

中国药师协会关于延长2020年度专业科目学习周期的通知

 

各位学员:

 

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示范性网络培训原定于2021年3月31日截止,根据部分学员反馈,现决定将学习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12时,请大家抓紧时间完成学习(仅限于已缴费学员)。

 

根据中国药师协会规定,2020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学习已经停止报名,所以此次学习周期的延期只针对已经报名缴费的学员。所以这部分学员可要抓紧此次延期机会完成学习了!

 

(二)执业药师考过了成绩却无效?这几种情况千万警惕!

 

每年执业药师考试结束后都会传来一些“xxx考生成绩无效”的通知,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考过了成绩却无效了呢?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快速了解,特整理了如下内容,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一、错过审核时间

 

成绩合格且需要考后复核的考生,逾期未提交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成绩,合格成绩也做无效处理。比如2019年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19名考生,因为无法联系和未到场,则被暂扣合格资格。

 

所以执业药师成绩合格又需要复核的考生们,请务必留意自己所在省份的考后复核时间,以免错过。具体情况以当地人事考试网要求为准!

 

二、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经监考老师判定该科成绩作无效处理;严重违纪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2020年10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中表示,12名考生当次科目考试无效。

 

三、条件不符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作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这种报考条件不符合,但是在考后检查出来的例子很多,比如: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20年执业药师审核公告,部分考生存在提交伪造、变造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聘用证明的情况,故对部分考生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

 

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2020年执业药师考后审核通知,在大数据比对和电子证件材料技术鉴别过程中发现部分报考人员存在使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资格审核中对成绩合格人员提交的学历、职称等电子材料的原始证件存疑的,将提交司法鉴定部门进行文检鉴定。

 

四、期满未领证

 

执业药师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

 

以上是润德执业药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陕西执业药师(剩余)资格证书发放通知”的相关介绍,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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