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执业药师领证时间2020
摘要:沈阳市考试院发布关于发放2020年度一级建造、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消防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沈阳2020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于2021年4月22日起领取。具体如下: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便广大考生领取,提倡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考生请于2021年4月22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合格人员名单》,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我院采集信息后,将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资料印制、分类工作,统一由邮政速递公司将证书寄出。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未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5)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沈阳市考试院地址:大东区小东路231号
附件及公告原文:http://www.sysksy.cn/html/KSY/156040428666341/156040428666341/156040428666341/2866634124217459.html
延伸阅读
(一)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没修够,如何补修?
根据中国药师协会的通知,2020年执业药师专业科目学习周期延长了!还没有来得及攒够学时学分的执业药师们,抓紧住机会赶紧学习!
中国药师协会关于延长2020年度专业科目学习周期的通知
各位学员:
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示范性网络培训原定于2021年3月31日截止,根据部分学员反馈,现决定将学习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12时,请大家抓紧时间完成学习(仅限于已缴费学员)。
根据中国药师协会规定,2020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学习已经停止报名,所以此次学习周期的延期只针对已经报名缴费的学员。所以这部分学员可要抓紧此次延期机会完成学习了!
(二)执业药师考过了成绩却无效?这几种情况千万警惕!
每年执业药师考试结束后都会传来一些“xxx考生成绩无效”的通知,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考过了成绩却无效了呢?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快速了解,特整理了如下内容,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一、错过审核时间
成绩合格且需要考后复核的考生,逾期未提交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成绩,合格成绩也做无效处理。比如2019年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19名考生,因为无法联系和未到场,则被暂扣合格资格。
所以执业药师成绩合格又需要复核的考生们,请务必留意自己所在省份的考后复核时间,以免错过。具体情况以当地人事考试网要求为准!
二、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经监考老师判定该科成绩作无效处理;严重违纪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2020年10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中表示,12名考生当次科目考试无效。
三、条件不符
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作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这种报考条件不符合,但是在考后检查出来的例子很多,比如: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20年执业药师审核公告,部分考生存在提交伪造、变造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聘用证明的情况,故对部分考生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
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2020年执业药师考后审核通知,在大数据比对和电子证件材料技术鉴别过程中发现部分报考人员存在使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资格审核中对成绩合格人员提交的学历、职称等电子材料的原始证件存疑的,将提交司法鉴定部门进行文检鉴定。
四、期满未领证
执业药师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
润德教育网提供药师考试备考经验、精炼知识点以及政策动态变化!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看了这篇文章的还看了: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