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省直执业药师证领取
摘要: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发布《关于发放省直报名点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的通知》,广东省直2020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发放时间:2021年3月30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周五下午内部学习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时不对外办公;特殊情况调整的以大厅公告为准。具体如下:
省直报名点考生:
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定于近期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人员:在省直报名点参加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二、发证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厅。
三、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上述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四、发放时间:2021年3月30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周五下午内部学习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时不对外办公;特殊情况调整的以大厅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各地市报名点考生的证书发放事项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
公告原文: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251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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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平台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周期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关于延长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周期的通知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延长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周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0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已停止报名(2020年5月1日-2021年1月25日),请已报名的执业药师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学习,学习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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