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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通知

2021-03-19 14:51:21      来源:润德教育

 【湖北省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通知】

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湖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截止日期的通知》, 根据中国国家培训网(www.chinanet.gov.cn)通知,2020年度执业药师公需课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请执业药师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执业药师公需课。因公需课学习周期长达90日,请执业药师于2021年1月20日之前,开始学习执业药师公需课。具体如下:

关于2020年度湖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截止日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经协会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2020年度湖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课(网络课程)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24时(即1月21日0时)。

2020年度湖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课(网络课程)学习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24时(即4月1日0时)。

根据中国国家培训网(www.chinanet.gov.cn)通知,2020年度执业药师公需课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请执业药师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执业药师公需课。因公需课学习周期长达90日,请执业药师于2021年1月20日之前,开始学习执业药师公需课。

(执业药师公需科目作为公需课学分申请,截止上传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0时,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接受执业药师公需学分申请)

(学习强国作为公需课学分申请,截止上传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0时,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接受学习强国作为公需学分申请)

特别提示:请未完成2020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执(从)业药师,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课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课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关培训,若未能在此期限前完成网授学习与考核,将视为自动放弃,未取得2020年度学分者,将在规定注册周期内无法进行注册。

公告原文:https://www.hblpa.com/#/home/detailed?id=20d1445942b64b75baa9b5441d886568&articleType=23b4aa128d1b4f309b0cc446fbaaf13a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发放方式】

执业药师考试全科合格者,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领取证书时间一般是在次年3、4月份开始,具体的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需要依照地方情况而定。所以最好是要以当地人事考试网或人社局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为准。

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方式一般情况下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各位考生视情况选择领取方式。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个人领证: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驾驶证等);

2、他人代领:需携带经办人及被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3、因为疫情影响,大部分地区都可申请证书邮寄方式,具体以当地领取通知为准;

4、各级考试考务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未按时领取的,由相应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

润德教育网提供执业药师考试备考经验、精炼知识点以及政策动态变化!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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