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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重点抢先看!

2021-02-03 10:01:15      来源:润德教育

近日网传《药师法(草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流出!引起了所有药学人的关注!经历了前两稿,如今的第三次意见稿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变化呢?是否有透露药师法的实施时间呢?前方高能,请大家一起跟润德执业药师网小编来看看!

一、明确药师适用范围

《药师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第2条第1款相比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对于药师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药师的工作单位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

这也就意味着即将颁布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将成为未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的要求。

二、药师报考条件相对降低

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第10条第1款明确“药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药师资格考试”。并对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条件重新做了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最低报考学历是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而大专学历或师承教育必须先取得执业助理药师,满三年后方可考执业药师。

值得注意的是,上一版《意见稿》中要求执业药师报考最低学历必须是本科,但是本次修改反而降低了门槛,还是选择了大专学历作为最低报考学历。

虽然又改回了大专学历,但是这项反复修改的举措却透露着一点重要信息,那就是官方对于学历的要求始终都有考量,未来学历方面的要求只会提高不会降低

此前已经将报考门槛从中专学历提升到大专学历,已经很好验证了这一点。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立即提升门槛到本科,过渡期政策会难以实施。官方自然有官方的考量,但我们也该意识到,提升学历是刻不容缓的事,或者趁现在学历门槛还未进一步提高,要尽快考过执业药师,把握这最好时机。

三、“两师合并”逐渐清晰

“两师”(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合并一直是业内讨论的热门话题,此次意见稿也强调了“药师管理遵循统一资格准入、分类管理的原则。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药师资格统一准入制度。

如果“两师合并”可以落实,那么现阶段的执业药师考试和卫生系统的药师考试统一为执业助理药师、执业药师考试,可能就不再有卫生系统单独的药师考试。

执业药师地位显著提升是可预见的,那么相应的晋升路径会不会更加明确呢?岗位福利待遇又会有怎样的提高呢?更详细的内容该份函件并没有交代。目前该份函件的信息公开形式属于“不予公开”,所以在卫健委官网上也没有找到,具体以后续官方公布信息为准。大家也敬请期待吧!

 

《药师法》的立法意味着药师制度的改革,将涉及到每位药学技术人员,按照目前的立法进程,有望会在2025年前落地,让我们期待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而在此期间,建议各位考生尽可能地提升学历,以应对未来的政策变动;或者尽快备考通过执业药师考试,趁眼下时机,早拿证早安心!

 

最后对于本次《药师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你有什么想法呢?欢迎来评论区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