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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河南省职业教育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切实保障技工院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和职业发展权益,现就我省技工院校医药类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学历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河南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其学历层次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执行。
二、资格审查
1.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做好报名系统维护,确保技工院校毕业生能够顺利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2.技工院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可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对于未体现“全日制”要素的毕业证书或不可在网上查询的毕业证书,须提供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技工院校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为《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医药类专业。从事医药类专业工作的年限计算,按照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其工作年限可与取得相应学历前后的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三、有关要求
各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推动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职业资格考试中享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执行我省职业教育法规、破除“唯学历”倾向的法定要求。各地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技能河南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消除就业和职业发展中的身份壁垒,确保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报考执业药师时享有平等的报考机会。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推进机制。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切实保障技工院校毕业生的报考权益。
本次政策或新增全省技工院校医药类几十万在校生、往届毕业生这一大类报考人群,直接扩大执业药师报考基数,今年河南报名人数可能会明显上涨;后续全国多地大概率会跟进同类技工学历认可政策,未来几年报考人数会持续增多。
这可能会导致考试难度、审核门槛产生逐步收紧的趋势,建议大家今年报考,尽早考取执业药师证书,早拿证早享受药店经营、职称晋升、补贴、就业加薪等政策/企业福利。
政策放宽,报考人数或将增加,尽早拿证才能抢占先机。选择系统的执业药师培训课程,跟学考点、夯实基础,争取一次通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