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整治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25日。
二、整治对象
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单体药店。
三、整治重点
依法调查处置执业药师脱岗离职、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审方销售处方药、提供虚假质量管理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要求
1.即日起,请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和相关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于2026年6月10日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一并开展自查,凡不能在岗服务的“挂证”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2026年6月1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2.自2026年6月11日起,对仍然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职、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并现场督导变更经营范围(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或退出市场。
3.对于核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逐级上报至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药监局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撤销“挂证”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告、曝光。“挂证”执业药师属公职人员的将同步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编总结:
结合国家及贵州省政策背景来看,此前全国多地设置的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过渡期已于2025年底结束,现阶段各地全面收紧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要求,持证在岗、合法执业已成为药品零售行业硬性标准,“挂证” 行为零容忍、打击力度持续加大。执业药师证书的行业价值、刚需属性进一步凸显,现阶段正是备考黄金期,趁报名还没开始抓紧时间积极备考争取今年拿证!加油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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